梁振英指示威者的非法行為,危及不止自己,也危及警察安全,是需要譴責,也要受到制裁。他又反駁今早有組織指抗爭必要付出代價的言論,指香港有很多合法和安全的渠道予市民表達意見,他促請有關部門,日後考慮某些組織或團體申請遊行集會時,要考慮它們的「往績」。
觀之自由主義觀,每人均是自己的主人,擁有自己的權利。市民將遊行、抗議的自主權交由政府只是因為:我相信政府。Technically, 遊行、抗爭、監視政府的權利是屬於市民自身!而並非政府給予市民!政府乃市民之公僕,必須為民制產!當香港政府失去管治威信,當香港政府壓榨逼迫真正的主人-香港市民。請問:我還需要將我原本的權利給予政府控制嗎?
梁振英的說法,實為「奴性」之表現。見香港政府被共化、被赤化。相繼推行「國民洗腦教育」、「替補機制(免諮詢)」,泯滅香港市民的獨立思考能力、選舉權、被選權,這些令人神共憤的政策急速上台,為的是甚麼?
「國民洗腦教育」、「替補機制」兩個笑誇天下人的荒謬之邏輯謬誤早已由許多學者逐一擊破。我此等水準亦獻醜不如藏拙,小作批評。可是,其可笑之處人人皆知、其可怒之處人人皆罵。香港曾任權班子無一有作建樹,香港文化經濟社會發展有如「一溝絕望的死水, 清風吹不起半點漪淪。」,青年人上街無可口非。最令人失望,對這政府撤底失望的是,即使大律師公會此等平日低調的組織三番四次發出聲明,即使近千年輕學人聯署評擊,林公公和其他政府狗官,官官相衛,一直「死雞撐飯蓋」。為平息民怨,更以為能用「白飯換套餐」的方法欺騙大眾,溫水煮蛙!香港政府的官員,真的以為香港市民有這般低智力?
七一遊行正反兩面意見眾多,可是評擊方面卻千篇一律,一直指其破壞社會安寧。其實此非正正相反嗎?遊行的最終目的:令香港社會社區得以安寧、市民得以安居樂業。思想封建奴性者,則沒半點根據的對政府抱有希望,同時又謾罵示威者(亦即為自己爭取基本的權利、利益之同伴),叫人看得心痛欲哭。就此引用陳雲在面書的一番說話:
當正義的民意用遊行、靜坐、絕食等和平感召的方法而政府不予理睬的時候,只能用和平的損耗方法,以社會的正常運作為代價,逼使政府在某段時間之內回覆民意。當中,令某些市民不便及損失效率,這是必須的代價,而這種代價,遠遠少於縱容不公不義及強權剝削繼續存在!
這個「非支持即反對」的政府果真黑白分明-非黑即白。
星期六, 7月 02, 2011
非黑即白-香港政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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